一
(原来生活是这样的,二十多年的记事日记,一抄仿似如昨天刚刚发生过的事,需然不经修改,但却让人值得回味,那是青春的过去和时间的流逝,己再也找不回当初那个自我的年华,此稿未修,有空再谈!
补记。
)
今日休息,早上九点醒了,想到今日休息,得闲无事便继续在床上睡觉,睡至12点方才起身洗脸,吃了些米饭,便待吃下午饭,本想一休有空余的时间可将工作服洗一次,见时问己经有12点45分钟,想到工作并不没有多余的污积,也只得只好等手空,待吃完午饭,时间已有一点三十分,待到一点三十分,饭气消完,便骑着单车去了明城!
到了明城在书店站了个把小时,买了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,书价为:50元,在去明城时,母亲见我去明城,便叫我与她买一对工作鞋,号码为22,还说买回来比钱给我,也好剩余的五十元,看了鞋的价钱如何!
至于自己去明城的目的不过是为了买一对拖鞋然而,于是便在市间行了一圈,来到一个买鞋的摊挡,看了几对,像样的解放鞋的号码,尺寸,便开问卖鞋的老板!
请问这对鞋多少钱?12元!
老板一开口就是12元!
九元便可以了?那10元好不?最小起码10元,买还不买!
那就9.5元可否,同你买对!
老板一听买主如此坚持,一边只得说,好,好,好。
9.5元就9.5元。
讲了好价,看拖鞋一类,见与同脚穿的鞋样,便拿来一看,乃是九号码的拖鞋,与脚对穿见鞋与脚还细了点,便拿十号码的拖鞋对穿,见正好合适,于是问老板的价钱,老板一听便开价道,三元五元一对,我一听三点五元一对不算贵,我没有讨价,便决心买下来,我从口袋个拿出五张十元,从中取了二张十元递于卖鞋的老板,老板用手接来钱,在钱包拿来零碎散纸给我,找回来的钱仍是一张五元与两块一元的银币,我叫老板给我用一个大的塑料子袋,装好这两对鞋,老扳从一边角落拿来一个黑色胶袋,将这两对鞋装入塑料袋递给与我。
我从老板的手接来的袋放入单车的菜篮里头,便骑上单车往医院方位走去,并且转了一个九十度直角圈子。
便往回家的路途飞奔一一回到刚好正点五点钟的时段。
今日一共用了六十三元和拖鞋的三点七元。
二
今日休息,所以吃饭的时间比往日的早,5点半母亲就煮熟了饭,叫我们回来吃饭,饭桌间各不见无人一谈一言,至于父亲则与母亲谈一些有关田里耕作的问题,至于老二与大佬怀着各自的心事,默不出声地无言寡语着。
今日的月亮似乎比往日出得晚,去得早,弯弯的犹如一把镰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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