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个故事 杀手与第四条法则-序-《龙门杀手经纪人日记》

第一个故事 杀手与第四条法则-序(第1页)

如同科幻小说家艾西莫夫为机器人订定三大法则,想要在泰拉从事崇高的杀手职业,也必须遵守业内的三大道德标准。

一、不要爱上目标,也不能爱上委托人。

二、接下的委托一定要完成,除非任务目标是你自己。

三、下了班就不是杀手。

即便喝醉了,睡梦中,在开车时,也得牢记。

我讨厌工作。

哪怕我是个杀手经纪人。

杀手,在大炎很久前又称刺客。

空虚又浪漫的职业,在一瞬间给予目标平静且和谐的死亡,高效隐秘,刚毅冷漠。

背后铭刻着如出一辙刻入骨血的利己主义。

在这片病得要死的大陆上,生出什么职业都不足为奇。

一百个杀手有一百种性格,不同的杀手联系方式和行事风格则大相径庭。

杀手经纪人最基本的功课就是精准识别这些家伙的特性,发布合适的任务,以此不断赚取佣金。

吃了上家吃下家。

通吃。

屁。

这种工作完全是服务业,主打一个里外不是人。

曾经有个单子的目标是个戴着眼镜大肚便便的宅男,要求是一击毙命,任务期限三个月。

听起来就和随手杀死路边的鸡没什么两样吧。

但他偏偏是我那时手上单子里排得上号的难杀,换了三个杀手都没找到突破口。

“他几乎从不出门,除了偶尔去便利店采购。

作息毫无规律。”

杀手甲顶着熊猫眼吸着烟蹲在下水道口和我大倒苦水:“我算好他买的泡面薯片可乐能撑到周六,可这小子硬是扛到下周四,我只好又蹲在他对面再等了一个星期……大佬,人总是要睡觉的,为了这单我已经整整三周没睡。”

“他家就一个窗户口,一天二十四小时用远窗帘叠窗帘,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,热成像都不好使。

除非我拿着冲锋铳冲进他家扫射……但这就和单主要求不符了,子弹也耗的太多,划不来。”

杀手乙倒是冷冷静静。

但他的意思很明白,赔本生意老子不做。

我举手表示理解,因为泰拉某个鸡眼小的地方搞可恶的技术垄断,子弹这玩意贵的惊人。

最后我找了个刚入行的妹子,号称以眼神杀人。

通俗点就是骗感情。

不工作的时候,妹子是个个子小小的沃尔珀,可可爱爱,有根毛茸茸的大尾巴。

可惜那玩意总不让人碰,“如果你想死的话。”

她用那种在床上能溺死男人的声音在我耳边轻语。

最后的轻语。

我毅然决然分手,果断分手。

说到底吃饱了没事想着泡手下杀手的经纪人完全是人渣。

但是两周后目标没事,小小的沃尔珀决定引退。

我不知道她经历了什么,只记得她梨花带雨告诉我自己不愿意杀死这样的家伙。

见鬼。

此时距离任务期限就剩一周。

好在一周后目标还是死了。

勉强存档的游戏。

吃剩的泡面桶叠成山。

他死在自己的出租屋。

有人说他是自杀。

有人说这是情伤。

也有人说是我请了杀手七出手。

但这是另外的故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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